短视频动了谁的蛋糕:500余名艺人发声反对短视频侵权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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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年前

借着#500余名艺人发声反对短视频侵权#,以及#国家电影局发文打击短视频侵权盗版行为#这个话题开始之前我想先开始讲这么一件事情。

最近《指环王》在国内重新上映,作为一部时隔19年的经典,本以为指环王会迎来又一次话题小高潮,没想到的是,在这次复映中,《指环王》不仅没有迎来满屏的“爷青回”反而得到的是一片“剧情情节过缓”“时长太长”“过程无聊”的吐槽。

小马有点点惊讶,精灵王王子的颜不香了嘛!!那个时候胆子小,被第三部跳湖里面全是亡灵那段吓出噩梦,全靠龙的炫酷和精灵王子的巨帅挺过了全部!

还有后来的霍比特人!尤其那第三部:五军之战,全程高燃!!也是因为这样在看权游的时候,总觉得权游有指环王的亲切感,然后入坑(谁能想到权游结尾如此拉跨)。

就算后来有巨人结尾拉跨的衬托,权游结尾也还是不算个人。

那么,为什么《指环王》的复映会引来一堆人对于剧情情节冗长的吐槽?随着短视频的兴起,人们可以通过二次创作的剧情分析,快速了解整个故事的情节,其速度可以快到五分钟乃至三分钟。信息获取的便捷化与碎片化导致一部分人对此丧失了耐心。

为此,但目的远不止于此,今年四月,多个平台乃至明星多次联名,围追堵截,力图将影视短视频界进行一场大清洗。是资本的围剿,还是合理维权?今天我们就从事情本身出发,一起见证这场长短视频界的动荡。

1 资本的投名状 

4月9日,一群影视公司视频平台联合发布关于保护影视版权的联合声明,猛的一看,XXX交流协会、XXX委员会,腾讯、爱奇艺纷纷出动,看的小马虎躯一震还挺像那么一回事。然后再一仔细看,合着没一个原创者声明,全是资本在抗议,这不是打着维权,结果原作者本人没在场的一个资本狂欢投名状嘛。

原作者:工具人?这我在行。

这真是猪跳墙,马上树,母鸡看了直打怵。打击盗版,是,盗版这种犯法而且不道德,我们同意,可是影视版权这个侵权范围在哪?到底什么样才算侵权?

作为一名新时代,正逢当今我国百年未有之大变局,为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,从小在八荣八耻耳濡目染下长大的95后小马,自然是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记心中:富强、民主、文明、和谐、自由、平等、公正、法治、爱国、敬业、诚信、友善。在看到这个协议时,不禁弱弱的发出一句疑问:“您这协议里哪里弘扬了自由、友善、平等?”恶意篡改内容的短视频属于侵权,但是基于剧情内容点评、以及人物混剪类的呢,只允许一种声音发声吗?

经历过基金绿,以及韭菜伤的人们也不纯是吃素的,纷纷提出抗议。

连剪辑都不行的话只有粉丝会看了

粉丝:不好意思,粉丝也不看烂剧

不给看二创,就不看烂片

2 版权不是实行垄断的借口 

一直到4月25日,500名艺人发声反对短视频侵权。

有人提议版权不应该只属于平台和演员,一旦版权被垄断,没有了短视频的事先踩雷,那打开一部剧就像拆盲盒,不知道哪个盒子里藏有雷款。并且随着自动文章软件的发行,一个剧本爆了,会有千百个相似的剧本产生,原创者的积极性也会受到打击。

版权应该属于作者

尽管让子弹飞解析了千百遍,

依旧没有影响他的经典

乐趣变少

作家变成集团

就比如打开四大名著电子版要收费??

???这钱充的是给罗贯中他们烧纸用的吗?

垄断版权的合理性在哪

担忧

被迫卖版权

心疼天下霸唱的同时蹲三体...

3 我们提倡维权,但是反对矫枉过正 

2005年胡戈《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》堪称短视频二创的鼻祖,人们就此讨论不止,胡戈是否侵犯了当初《无极》的版权。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,侵犯著作权罪,是指以营利为目的,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、音像、计算机软件等作品,出版他人享有独占出版权的图书,未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音像制品,制作、展览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,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。

《著作权法》22条第一项也规定“为个人学习、研究或者欣赏,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”属于著作权的合理使用,不构成侵权。

如果一棒子都打死那是不是矫枉过正?

随着现在短视频的飞速发展,因为缺乏即时的监管,野蛮增长,劣币驱逐良币这一现象时有发生,虽然提倡创作自由,但是这种自由不应该在没有法律的束缚下进行,利用版权维权是好事,但也不能打着这个由头实行文化霸权。

最后4月28日,国家电影局发文明确,针对部分影视行业协会、影视公司和演员等倡议的抵制短视频的侵权问题,配合国家版权局继续加大对短视频侵犯电影版权行为的打击力度。

为响应国家政策,学院奖也对参赛人员及时发布了相关通知:

快手也为了打击恶意搬运和盗版作者,直接把抄袭者的粉丝搬运给原作者。并在知乎引起了相关话题的讨论。

天下熙熙,皆为利来,在将来长短视频之间必然会有一场博弈,不管未来在这场博弈中,将有多大的影响,平台方应明确规定授权的具体细则,并协调各个节点的规范。

版权是保护自己的武器,而不是权力压制的工具。一旦超过维权的界限,法律也将会变味。我们反对盗版,但同时也抵制垄断。如果只允许一种声音存在,那么唯一存在的那个声音就是谎言。

愿那一天永远都不要来临。

 End 

作者: SocialMarketing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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