微信公号未经许可禁发新闻,网信办新规最全解读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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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年前
【来源丨胡桃苑】
【编辑丨善小花】


五一假期过后一上班,网信办便送上一份大礼,一日发布三条新规!

《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》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,消息一公布,新媒体人都炸了!发个公众号还得持证上岗?对于自媒体人到底有着怎样的影响?别慌,先来看看胡桃君的解读!

哪些内容纳入管制?

根据《规定》第2条,规定所指新闻信息的范围是有关政治、经济、军事、外交等社会公共事务的报道、评论,以及有关社会突发事件的报道、评论。

也就是说,如果微信公众号、微博等新媒体提供上述社会公共事务的报道和评论,就在管理之列。言外之意,其它内容基本不受影响。

发布新闻需要持证?

《规定》第5条,这里明确了必须取得“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”的传播平台,包括网站、App、论坛、微博、微信公众号、直播等当下流行的平台。受管制的行为包括发布、转载、传播。

总的来说就是:只要提供“有关政治、经济、军事、外交等社会公共事务的报道、评论”,不管是采编、转载或传播,都需要取得“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”。

不过这一许可证是微信、微博、今日头条等内容平台需要获得的,并非在这个平台上注册账号的自媒体账号。

那么这些内容平台有获取“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”的资质么?

答案是没有!

《规定》第6条,如果想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,必须是新闻单位及主管或控股的单位,那么内容平台是没有资质的,也就不可以提供政治、经济、军事等社会公共事务的报道评论了。

所以在内容平台上,自媒体不能继续提供时政类信息了。

做号者可能受到冲击

根据《规定》第13条,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,不然平台不得为其提供相关服务。

此前,不少运营者反映收到了身份验证的信息,验证后公众号会强制显示主体。除了微信公众号外,头条号、百家号、大鱼号等自媒体平台都遵循一个身份证只能注册一个账号的原则,注册时都会要求用户填写较完整的身份信息,审核也会比较严格,其准入门槛也会一定程度的提高。



此举可能会对批量做号的人造成一定冲击。

新闻信息审核更严格

根据《规定》第13条,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通过采编、发布、转载、删除新闻信息,干预新闻信息呈现或搜索结果等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。

比如在还未了解清楚事情始末的情况下,一微信公众号通过随意采编的内容夸大事实以获取广告收入,不知情的人很容易被该公众号带着走,对真正的新闻信息呈现造成干扰。新规针对这种现象加强了对新闻信息的审核。

公众号需要备案

根据《规定》第14条,主管部门首次将公众号的提供信息服务行为单独拎出

对用户开设公众账号的,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审核其账号信息、服务资质、服务范围等信息,并向所在地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分类备案。


早在4月份,山西省朔州网信办和山东省临沂市网信办等就要求在本市内个人、公司、机关等开设的,具有本地特征的公众号都要到指定的地址进行备案。

不过此次规定中,要求微信等内容平台与网信办统一进行交接,无需公众号运营者实地去备案,也就是更加方便了。

标题党无路可逃

根据《规定》第15条,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转载新闻信息,应当转载中央新闻单位或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直属新闻单位等国家规定范围内的单位发布的新闻信息,注明新闻信息来源、原作者、原标题、编辑真实姓名等,不得歪曲、篡改标题原意和新闻信息内容,并保证新闻信息来源可追溯。

这里明确了转载来源,如新华社等中央新闻单位,且规定不能“标题党”,不能歪曲新闻本意。

也就是如果自媒体要转载新闻信息,需要保证新闻信息来源以及真实性。此举将减少谣言的制造和传播,新闻标题党注意咯!

违规内容快速处置


根据《规定》第18条,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,建立社会投诉举报渠道,设置便捷的投诉举报入口,及时处理公众投诉举报。


规定一出,相信各大内容平台要紧抓违规内容了,投诉机制会更加完善,处理也必须更快。

总结

自媒体对政治、经济、军事、外交、社会突发事件等内容没有报道、评论的权利,只能转载新闻单位内容。

对于自媒体运营者和内容的审核更加严格,自媒体运营者要遵从相关的规则,避免误踩雷区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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